中核市

更新时间:2024-02-28 13:56

中核市(意为中等核心市)为日本的一种城市行政制度,自1996年开始实施。可拥有较一般城市及特例市更多原本属于都道府县的权限,但权限少于政令指定都市

申请

申请认定中核市的条件的变化

人口 30 万以上

人口 20 万以上

申请认定中核市的手续

当满足认定中核市的条件时,市长方可向市议会提出议案,市议会议决后,由市长再向都道府县知事申请,所属都道府县议会再议决,待都道府县议会和知事同意后,再向总务省提出申请,待总务大臣立案后方可被指定为中核市。

权限

中核市取自原属都道府县的权限包括:

民生相关事务

发放残疾人手册

母子・寡妇福利资金贷款

设置地方社会福利审议会

核准设立并监督社会福利法人

核准设立并监督社会福利施设(托儿所、养老院等)

育成医疗给付

卫生保健相关事务

发放餐饮店营业许可

发放表演场、旅馆、公众浴场营业许可

墓地、纳骨堂、火葬场的营业许可

传染病预防的隔离相关措施

早产儿医疗协助

狂犬病预防

受理艾滋病通报

指定结核病预防医疗机构

都市计划相关事务

都市更新及开发

土地区划调整

制定屋外广告物相关规范

环保相关事务

制定环保相关(噪音恶臭震动)标准及规范。

中核市列表

日本现有 62 个中核市。(统计时间:令和5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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