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销售收入

更新时间:2024-05-21 11:56

产品销售收入指工业企业在销售产成品、自制半成品时,按销售价格从购货单位取得的货款收入 (包括价外补贴收入) 。按现行产品税和增值税规定,从事工业品生产的纳税人,应根据产品销售收入的金额和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额或整体税额。工业企业自己生产的应税产品,用于本企业非生产项目的,除另有规定者外,应视同销售,依适用税率计算纳税。

定义

销售收入也叫营业收入或者经营收入:是指企业发生在商品产品、自制半成品或提供劳务,使商品产品所有权转到客户,收到货款、劳务价款或取得索取价款凭证,而认定的收入。

确认条件

基本条件

1、与收入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从而导致企业资产增加或者负债减少,且经济利益的流入额能够利用可靠计量时才能确认。

2、经济利益流入的企业的结果会导致资产的增加或者负债的减少。

3、经济利益的流入能够可靠计量。

基本账户

明细账。该账户核算的内容是产成品自制半成品、工业性劳务等所发生的收入。该账户贷方登记实现的产品销售收入、工业性劳务收入借方登记销售退回的价款、销售折扣本年利润

账务处理

通常情况下销售商品的账务处理

确认销售商品收入时,企业应按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加上应收取的增值税额,借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等科目,按确定的收入金额,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科目,按应收取的增值税额,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同时或在资产负债表日,按应交纳的消费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税费金额,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应交资源税、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等)”科目。

销售折扣或者折让时的账务处理

销售商品涉及现金折扣商业折扣销售折让的处理企业销售商品有时也会遇到现金折扣、商业折扣、销售折让等问题,应当分别不同情况进行处理:

1、现金折扣,是指债权人为鼓励债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付款而向债务人提供的债务扣除。企业销售商品涉及现金折扣的,应当按照扣除现金折扣前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现金折扣在实际发生时计入财务费用

2、商业折扣,是指企业为促进商品销售而在商品标价上给予的价格扣除。企业销售商品涉及商业折扣的,应当按照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

3、销售折让,是指企业因售出商品的质量不合格等原因而在售价上给予的减让。对于销售折让,企业应分别不同情况进行处理:①已确认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折让的,通常应当在发生时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 ②已确认收入的销售折让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应当按照有关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例15—8) 甲公司在20×7 年5 月1 日向乙公司销,售一批商品,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价格为10 000 元,增值税额为1 700 元。为及早收回货款,甲公司和乙公司约定的现金折扣条件为:2/10,1/20,n/30。,假定计算现金折扣时不考虑增值税额。甲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

(1)5 月1 日销售实现时,按销售总价确认收入。借:应收账款11 7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 700 ;(2)如果乙公司在5 月9 日付清货款,则按销售总价10 000 元的2%享受现金折扣200(10000×2%)元,实际付款11 500(11 700 一200)元。借:银行存款11 500 财务费用 200 贷:应收账款11 700 ;(3)如果乙公司在5 月18 日付清货款,则按销售总价10 000 元的1%享受现金折扣100(10 000×1%)元,实际付款11 600(11 700—100)元。借:银行存款11 600 财务费用 100 贷:应收账款11 700; (4)如果乙公司在5 月底才付清货款,则按全额付款。借:银行存款11 700 贷:应收账款11 700 3.

销售退回及附有销售退回条件的账务处理

1、销售退回

销售退回,是指企业售出的商品由于质量、品种不符合要求等原因而发生的退货。对于销售退回,企业应分别不同情况进行会计处理:(1)对于未确认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退回的,企业应按已记入“发出商品”科目的商品成本金额,借记“库存商品”科目,贷记“发出商品”科目。采用计划成本或售价核算的,应按成本或售价记入“库存商品”科目,同时计算产品成本差异商品进销差价。(2)对于已确认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退回的,企业一般应在发生时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同时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成本。如该项销售退回已发生现金折扣的,应同时调整相关财务费用的金额;如该项销售退回允许扣减增值税额的,应同时调整“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的相应金额。已确认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的销售退回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应当按照有关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例15—9) 甲公司在20×7 年12 月18 日向乙公司销售一批商品,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价格为50 000 元,增值税额为8 500 元,该批商品成本为26 000 元。为及早收回货款,甲公司和乙公司约定的现金折扣条件为:2/10,1/20,n/30。乙公司在20×7 年12 月27 日支付货款,20×8 年4 月5 日,该批商品因质量问题被乙公司退回,甲公司当日支付有关款项。假定计算现金折扣时不考虑增值税销售退回不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甲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20×7 年12 月18 日销售实现时,按销售总价确认收入 借:应收账款 58 500 贷:主营业务收入5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8 500 借:主营业务成本26 000 贷:库存商品26 000 在20×7 年12 月27 日收到货款时,按销售总价50 000 元的2%享受现金折扣1000(50 000×2%)元,实际收款57 500(58 500—1 000)元。借;银行存款57 500 财务费用1 000 贷:应收账款58 500 20×8 年4 月5 日发生销售退回时 借:主营业务收入 5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8 500 贷:银行存款57 500 财务费用1 000 借:库存商品 26 000 贷:主营业务成本26 000

2、附有销售退回条件的商品销售

附有销售退回条件的商品销售,是指购买方依照有关协议有权退货的销售方式。在这种销售方式下,企业根据以往经验能够合理估计退货可能性且确认与退货相关负债的,通常应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企业不能合理估计退货可能性的,通常应在售出商品退货期满时确认收入。

(例15—10) 甲公司是一家健身器材销售公司,20×7 年1 月1 日,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5 000 件健身器材,单位销售价格为500 元,单位成本为400 元,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价格为2 500 000 元,增值税额为425 000 元。协议约定,乙公司应于2 月1 日之前支付货款,在6 月30 日之前有权退还健身器材。健身器材已经发出,款项尚未收到。假定甲公司根据过去的经验,估计该批健身器材退货率约为20%;健身器材发出时纳税义务已经发生;实际发生销售退回时有关的增值税额允许中减。甲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

(1)1 月1 日发出健身器材时 借:应收账款 2 925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2 5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425 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2 000 000 贷:库存商品2 000 000 ;(2)1 月31 日确认估计的销售退回 借:主营业务收入500 000 贷:主营业务成本400 000 其他应付款100 000; (3)2 月1 日前收到货款时 借:银行存款2 925 000 贷:应收账款2 925 000 ;(4)6 月30 日发生销售退回,实际退货量为1 000 件,款项已经支付 借:库存商品4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85 000 其他应付款100 000 贷:银行存款585 000 如果实际退货量为800 件时 借:库存商品32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68 000 主营业务成本80 000 其他应付款100 000 贷:银行存款468 000 主营业务收入100 000 如果实际退货量为1 200 件时 借:库存商品48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02 000 主营业务收入100 000 其他应付款100 000 贷:主营业务成本80 000 银行存款702 000.

(例15—11) 沿用(例15—10),假定甲公司无法根据过去的经验,估计该批健身器材的退货率;健身器材发出时纳税义务已经发生。甲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1)1 月1 日发出健身器材时 借:应收账款425 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425 000 借:发出商品2 000 000 贷:库存商品2 000 000; (2)2 月1 日前收到货款时 借:银行存款2 925 000 贷:预收账款2 500 000 应收账款425 000 ;(3)6 月30 退货期满没有发生退货时 借:预收账款2 500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2 500 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2 000 000 贷:发出商品2 000 000; (4)6 月30 日退货期满,发生2 000 件退货时 借:预收账款2 5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0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1 500 000 银行存款1 170 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1 200 000 库存商品800 000 贷:发出商品2 000 000

分期收款销售商品的账务处理

企业销售商品,有时会采取分期收款的方式,如分期收款发出商品,即商品已经交付,货款分期收回(通常为超过3 年)。如果延期收取的货款具有融资性质,其实质是企业向购货方提供信贷时,企业应当按照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确定收入金额。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通常应当按照其未来现金流吊现值或商品现销价格计算确定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与其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在合同或协议期间内,按照应收款项摊余成本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金额进行摊销,作为财务费用的抵减处理。其中,实际利率是指具有类似信用等级的企业发行类似工具的现时利率,或者将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折现为商品现销价格时的折现率等。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与其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与直线法摊销结果相差不大的,也可以采用直线法进行摊销。

(例15—12) 20×1 年1 月1 日,甲公司采用分期收款方式向乙公司销售一套大型设备,合同约定的销售价格为2 000 万元,分5 次于每年12 月31 日等额收取。该大型设备成本为1 560 万元。在现销方式下,该大型设备的销售价格为1 600 万元。假定甲司发出商品时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增值税额为340 万元,并于当天收到增值税额340 万元。根据本例的资料,甲公司应当确认的销售商品收入金额为l 600 万元, 根据下列公式:未来五年收款额的现值=现销方式下应收款项金额可以得出:400×(P/A,r,5)+340=1 600+340=1 940(万元) 可在多次测试的基础上,用插值法计算折现率。当r=7%时,400×4.1002+340=1 980.08>1 940 当r=8%时,400×3.9927+340=1 937.08<1 940 因此,7%财务费用的金额如表15-l 所示。根据表15-l 的计算结果,甲公司各期的账务处理如下:(1)20×1 年1 月1 日销售实现 借:长期应收款20 000 000 银行存款3 400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16 0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 400 000 未实现融资收益4 000 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15 600 000 贷:库存商品15 600 000 (2)20×1 年12 月31 日收取货款 借:银行存款4 000 000 贷:长期应收款4 000000 借:未实现融资收益1 268 800 贷:财务费用1 268 800 (3)20×2 年12 月31 日收取货款 借:银行存款4 000 000 贷:长期应收款4 000 000 借:未实现融资收益1 052 200 贷:财务费用1 052 200 (4)20×3 年12 月31 日收取货款 借:银行存款4 000 000 贷:长期应收款4 000 000 借:未实现融资收益818500 贷:财务费用818 500 (5)20×4 年12 月31 日收取贷款借:银行存款4 000 000 贷:长期应收款4 000 000 借:未实现融资收益566 200 贷:财务费用566 200 (6)20×5 年12 月31 日收取货款和增值税额 借:银行存款4 000 000 贷:长期应收款4 000 000 借:未实现融资收益294 300 贷:财务费用294 300

工业性劳务作业收入的账务处理

工业性劳务作业收入,是指为其他单位加工、装配、修理等业务产生的的收入。因这类劳务也要交纳增值税,所以这类收入的会计处理同销售产品收入的账务处理。

会计处理如下:

借:应收账款或银行存款。

贷:工业性劳务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产品销售退回的账务处理

商品销售退回的会计处理相同,在此不与赘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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