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尔吉斯斯坦议会

更新时间:2022-10-26 14:45

吉尔吉斯斯坦议会为履行立法职能的代表机构,并行使对司法和行政权力的监督职能。

简史

第一届吉尔吉斯斯坦议会于1990年2月25日通过选举产生,1994年9月提前解散。

1995年2月,吉尔吉斯斯坦选举产生了由立法会议和人民代表会议组成第二届议会

2000年2月,吉选举产生第三届议会,由立法会议和人民代表会议组成。立法会议由60名议员组成,由单一选区和政党比例代表制选举产生。人民代表会议由45名议员组成,实行区域代表制度。

2005年议会由两院制改为一院制,议员由105人减少到75人。取消政党比例代表制,全部议员由单一选区选举制选举产生。

2007年10月21日,吉全民公决通过新宪法,规定议会完全按政党比例代表制选举产生,由90名议员组成;总统指定在议会选举中获得大多数席位的政党组建政府。

2010年6月27日,吉通过新宪法,国家政体改为议会制,实行一院制,由120名议员组成,任期五年。10月举行第五届议会选举。

2015年10月4日,吉举行第六届议会选举,社民党、共和国-故乡党、吉尔吉斯斯坦党、进步党、共同党、祖国党进入议会。10月7日,社民党、吉尔吉斯斯坦党、进步党、祖国党签署协议,组成执政联盟。

2016年4月,议会执政联盟解散,社民党、吉尔吉斯斯坦党、共同党组成执政联盟。

2018年4月,吉改组政府,议会第二大党,原反对派共和国-故乡党加入执政联盟。

现议会执政联盟由社民党、共和国-故乡党、吉尔吉斯斯坦党、共同党四党组成。

地位

1993年5月5日,吉尔吉斯斯坦议会通过独立后第一部宪法,规定吉尔吉斯斯坦是建立在法制、世俗国家基础上的主权、单一制民主共和国,实行立法、司法、行政三权分立。根据宪法,议会为履行立法职能的代表机构,并行使对司法和行政权力的监督职能。

选举与产生

根据2007年10月通过的新宪法规定,吉尔吉斯斯坦议会完全按政党比例代表制选举产生,新议会由90名议员组成。亲总统党“光明道路”人民党,社会民主党(反对党)和共产党人党进入议会,分别占据71个、11个和8个席位

职权

吉尔吉斯斯坦是建立在法制、世俗国家基础上的主权、单一制民主共和国,实行立法司法行政三权分立,总统为国家元首,议会为履行立法职能的代表机构,并行使对司法和行政权力的监督职能。1996年2月初,吉举行全民公决,对宪法进行修改,扩大总统权限,规定总统任期5年,并对各权力部门的职权进行了更为明确地划分。1998年10月,吉再次就修宪举行全民公决,修宪内容包括调整议会两院议席,限制议会及议员权利,实行土地私有制,严禁通过限制新闻自由的法律等。2003年2月2日,吉通过全民公决修改宪法。根据新宪法,吉议会由两院制改为一院制,议员由105人减少到75人。取消政党比例代表制,全部议员由单一选区选举制选举产生。总统将部分权力转交给议会和政府,政府组成、总理和所有内阁成员的任免均须经过议会同意,地方行政长官的任免由政府提名,总统任命。2007年11月,吉尔吉斯斯坦议会通过的新宪法规定,总统权力被部分削减,议会由90名议员组成,在议会选举中赢得50%以上政党议席的政党组建政府。

组织结构

根据2003年2月全民公决通过的宪法,吉尔吉斯斯坦议会由两院制改为一院制。

经议会会议通过,吉尔吉斯斯坦本届议会共设12个委员会,分别为:宪政立法与国家政体、法制与人权委员会;国防、安全、法制与司法改革委员会;经济、预算与财政委员会;国际事务与议会间合作委员会;土地—农工问题、生态与紧急状态委员会;燃料能源、水资源与地下资源利用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与信息政策委员会;劳动、社会政策与移民政策、卫生委员会;地区发展与地方自治委员会;道德与议程委员会;工业、中小企业、贸易与旅游发展、交通、通讯、建筑与建设委员会;体育、青年与性别政策委员会。

立法程序

根据吉尔吉斯斯坦宪法,吉尔吉斯斯坦议会为履行立法职能的代表机构,下设12个相关委员会,对其所属领域立法实施监督和审议。具体立法程序为,由总统、政府、议员团或普通民众团体(3万名或以上合法公民联名)提交立法意向,相关委员会进行监督和审议,并送交各议会党团讨论通过,最后提交议会由全体议员表决。

党团

(一)“光明道路”人民党。2007年10月15日成立。该党成立之初,便获得许多小党的支持,许多前议员也纷纷加入其中。该党的主要战略目标是:保护和巩固吉历史文化传统,促使吉尔吉斯斯坦迅速发展。该党近15年的目标:保证正常的生活水平,形成有竞争力的经济,融入世界体系。党近5年的目标:巩固国家,保存民族文化,形成民主和市场经济,建立稳固的社会保障和高效的政权,恢复道德和爱国主义。该党现在议会中有71席。

(二)吉尔吉斯斯坦社会民主党。1994年12月重新注册,现有党员约5万人。创建者多为知识分子,旨在吉建立真正的民主法制社会,主张三权文明分工、积极合作。行为准则是民主社会主义,全面深化政治、经济、社会领域的民主进程,提倡人文、发展和自由。该党现在议会有11席。

(三)吉尔吉斯斯坦共产党人党。在原吉共基础上建立,于1992年9月17日注册,现有党员2.5万。该党主张创造性地遵循马克思列宁主义,宗旨是保障劳动者的生存权利,在社会主义原则基础上建立民主法制国家,实现社会公正、人道主义、自由平等,建立社会市场经济,强调国家、集体经济成分的主导地位,主张各民族平等,消除贫困。该党现在议会有8席。

办事机构

吉尔吉斯斯坦议会设议长1名,副议长3名,设有12个委员会,共有3个议会党团。

议会下属议会办公厅和议会事务管理局,其下设有礼宾局、外事局、新闻局、人事局、财务预算局等办事机构。

对外交往

吉尔吉斯斯坦议会积极开展对外友好交往活动,下设吉中、吉俄、吉哈、吉美、吉日、吉韩等多个议员友好小组,每年定期对各国进行友好访问。据统计,2008年全年组团40余次,对俄罗斯、哈萨克、美国、欧盟、日本、韩国等国进行友好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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