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委员

更新时间:2023-10-24 20:2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委员,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的组成人员之一,也是国务院常务会议的组成人员之一。

机构概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委员,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的组成人员之一,也是国务院常务会议的组成人员之一。

1982年5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对国务院组成人员进行重大调整,增设“国务委员”职务。

职责权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的规定,国务委员协助国务院总理工作,受总理或国务院常务会议的委托,负责某些方面的工作或重大的专项任务。国务委员的人选,由国务院总理提名,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投票决定,并由国家主席根据全国人大会议的决定任命。作为国务院的组成人员,国务委员每届任期5年,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国务委员的行政待遇与国务院副总理同级,但权位和排名都列在副总理之后。

历届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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