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务理事会

更新时间:2024-01-04 18:11

常务理事就是在理事会闭会期间,照样能行使理事职能的理事。

主要条件

中心的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2)在创意产业领域有较大影响;

(3)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

(4)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5)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

(6)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理事长职权

(1)召集和主持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

(2)检查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3)代表中心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秘书长职权

(1)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2)协调各办事机构及其它机构开展工作;

(3)提名副秘书长、办事机构及其它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

(4)决定办事机构及其它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

(5)处理其它日常事务。

理事单位条件

(1)遵守中心理事会章程;

(2)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团体;

(3)在创意产业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力;

(4)需由中心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和副秘书长以及部分常务理事的提名;

(5)支持中心工作的教育、科研、新闻单位及有关学术性的团体;

程序

(1)由中心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和副秘书长以及部分常务理事的提名;

(2)按规定提交企业或团体的营业执照、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经营状况(或入驻企业状况)等资料;

(3)理事会每月下旬对理事单位提名进行统一审核;

(4)审核通过的企业或团体于次月下旬领取理事单位证书。

权力和义务

(1)理事单位主要负责人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理事单位经评审可以升级至常务理事单位;

(3)对中心的工作有建议权和监督权;

(4)优先参与中心举办的各项活动;

(5)优先享受中心提供的各项服务;

(6)优先取得中心提供的有关资料和信息;

(7)免费在中心网站发布招商信息;

(8)在中心专业杂志刊登广告享受优惠政策;

(9)优先享受中心专业杂志的联合经营活动;

(10)优先享受中心创意之窗和创意时报的优惠政策;

(11)优先参与中心举办的专业交流会和出国考察交流活动;

(12)优先享受中心举办的创意产业联合大学学员入学资格;

(13)优先享受中心举办的专业培训会机会;

(14)享受中心整体广告宣传资源;

(15)理事单位须遵守理事单位章程和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

(16)理事单位须执行理事会做出的决定;

(17)理事单位须配合中心的各项工作;

(18)理事单位有义务为中心吸纳更多成员;

(19)理事单位须配合中心对其进行参观考察;

(20)理事单位须接受中心对其进行监督指导;

(21)理事单位每月月底前须向中心专业杂志提供论文一篇;

(22)理事单位有义务对中心的工作提出建议和修改方案;

(23)理事单位须按时出席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

(24)理事单位须按规定付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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