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队

更新时间:2024-06-04 11:34

生产队,是指中国社会主义国营农场中,它是劳动组织的基本单位;在农村,它是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的合作经济,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生产队作为一种组织,具体存在的时间为1958年至1984年。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后随着人民公社解体,绝大多数地区按照生产队辖域直接过渡到村民小组

历史发展

生产队的由来

绝大多数最初由高级农业社过渡而来;之后进入“大跃进”阶段的生产队组织,这期间以人民公社大食堂为标志,即所有农户及其家庭成员在生产队所设“公共食堂”就餐,劳动不计报酬。食堂建立之初,吃饭不记账、不受定量限制,也就是当时人们开始想象的“共产主义”,其时也被称为“共产主义大食堂”,因此当时出现最流行的说法“跑步进入共产主义”。期间由于出现饥荒,之后食堂于1961年解体(称为“下放食堂”),1962年时任国家主席的刘少奇开始推行“三自一包”、“四大自由”,分过一部分土地给农户的政策未经推广即破产;后来生产队成为基层农业生产单位和行政编组。

生产小组的由来

生产小组存在的时间一般从1980年至1984年,为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过渡阶段,在此期间很多“小组”开始实行“包产到户”。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特别是1980年以后,很多地区的生产队农户自发地拆分为“生产小组”或类似组织,规模、制度和组织方式类似于之前的“初级农业社”。同一个生产大队辖区内,有的生产队拆分为“小组”,有的仍旧以生产队为作业和预算单位。但拆分后的“小组”绝大多数为独立预算单位,管理、预算和报酬制度基本承袭原生产队的模式,劳动主要集中在粮食种植和主要生产领域,劳动和作息“小组”有完全支配权。“小组”基本属于互助合作性质的生产单位,生产上接近包产到户的劳动效率;由于农民自由支配时间的增加,家庭副业开始蓬勃发展,主要为家庭种植业和养殖业,开始出现各种“农村专业户”的萌芽;由于农民开始享有对劳动的支配权,壮年劳动力可以外出打工,“建筑包头”由此慢慢出现;劳动效率的大大提高导致大量劳动力的过剩,农民自由务工,开始涌入城市寻找生活出路,这些人后来被称为“农民工”,当时主要集中在建筑业。

生产小组与生产队的关系

生产队对小组的土地仍有支配权,可以根据人口增长情况和分布情况对小组土地作小范围的调整。小组规模上,每个生产队按照农户自愿的原则被拆分为3~5个小组,人口密度较大的粮食生产区约为5~8户即25~30人的规模。

组织规模

组织形式

生产队为生产大队管辖下的独立预算单位。每位农民其时的身份为“社员”;生产队负责人设有队长、副队长,必须配备有会计、出纳、记工员,另外还有妇女队长。负责人中,队长和副队长每1~2年轮换,通常由社员推举或选举产生,其他负责人以推举为主,但比较固定,由受教育程度较高的人担任;队长、副队长、会计、记工员和出纳每年有适当的工分补贴。社员由生产队统一调度参加农业生产的劳动。

规模大小

生产队成立之初的1950年代后期,户数和辖域约为一个“甲”的规模即10户左右;由于人口的增长和家庭单位变小,到1970年代,一个生产队平均约为20农户规模;人民公社解体以前的1980年代初期一般达到25~30户的规模,人口从几十人到一百多人不等,平均人口约100人。

生产劳动

劳动作息

标准工作日指普通劳动的一天8小时,作息时间依照季节由生产队自行规定。全年上午作息时间多为8:00~12:00;下午作息时间依照各个季节而定,春秋二季多为下午2:00~6:00,冬季1:30~5:30,夏季2:30~6:30。

劳动报酬

定额报酬,即很多生产队在农忙时节(双抢、秋收)、特殊农业项目的采取的按工作量记工的制度。这种制度只针对某一生产项目,生产队不统一工作时间,可以由几人临时组成的小组、家庭或个人为具体工作单位。如开挖土石方按每立方米15分,水稻的早稻插秧定为每亩40分,晚稻插秧定为每亩45分;收割环节的割麦每亩定为20分,旱地脱粒每亩记45分,水田脱粒每亩50分等等方案,依照具体情况而定,相邻生产队之间存在差异。

报酬以“工分”形式体现,生产队根据当年社员所获工分多少进行分配。“工分”标准的制定各地大同小异,“工分”报酬为两种形式,即针对“普通农业劳动”的标准工作日报酬和针对农忙时节或特殊劳动项目的“定额报酬”。具体到每个劳动者(社员)的工分档次由生产队负责人会议核定,对负责人会议的核定出现异议则通过生产队组织的“社员大会”审定。

计分标准

“普通劳动”指劳动强度不高,一般事务性的农业劳动。记分基准以每个“标准工作日”一个男壮年劳动力为最高,多定为10~12分,即有的生产队男壮年劳动力报酬定为10分,有的定为12分。以男壮年劳动力每标准工作日12分为例,列举如下:

成年男性

男壮年劳动力12分;

一般男性劳动力则定为9分~11分;

成年女性

女性壮年劳动力为7~9分;

一般女性劳动力(中年家庭妇女)为6~7分;

学生,指高中或以下,利用周末或寒暑假参加生产队的集体劳动

高年级男性,健壮体力素质好,9~11分;其他6~9分;

高年级女性,健壮体力素质好,6~8分;其他为4~6分;

儿童,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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